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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水质监测站房站房供电要求及通讯要求环境水质监测站房站房供电要求:供电负荷等级和供电要求应按现行国家规范《供配电体系设计规范》(GB 50052)的规定履行。
水站供电电源运用380V交流电、三相四线制、频率50Hz,电源容量要按照环境水质监测站房悉数用电设备实践用量的1.5倍计算。 电源线引进方法契合国家相关规范,穿墙时选用穿墙管。施工参考《修建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应为水质自动监测体系配置专用动力配电箱。在总配电箱处进行重复接地,确保零、地线分开,其间相位差为0,并在此设备电源防雷设备。 环境水质监测站房通讯要求: 固定式水站网络通讯建造应以光纤/ADSL有线网络传输为主,现场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可选用无线网络进行传输。 通讯方法应选择至少两家通讯运营商,无线传输网络(固定IP优先)应满意数据传输要求及视频远程查看要求,传输带宽不小于20M. 水上固定渠道及浮船式水站通讯在没有运营商网络覆盖的情况下,可选用微波中继等辅助传输方法。 |